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12日0时起,将经三路以东、经四路以西、大庆街以南、通达街以北的合围区域中风险调整为低风险。
其他风险区不变,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南宫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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