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自2022年11月22日0时起,将我市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高风险区(8个):龙泽苑小区12号楼、前紫冢镇南六方、大高村镇前王家村、垂杨镇范家寨村、段芦头镇北小六村、锦绣花园小区16号楼、世恒苑小区23号楼、金都华府小区13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南宫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