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自2022年11月24日12时起,将我市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高风险区(3个):段芦头镇西王排村、段芦头镇东王排村、中景官邸3号院13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南宫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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