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南宫市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高风险区域的通告

发布者:南宫政府办 | 发布时间:2022-11-25 19:41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结合阳性人员活动轨迹、停留时间等因素,经研判决定2022年11月2520时起,将我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高风险区(3个)育才路小臣肉食店、长青蔬菜门市、凤凰路晓鑫门市划定为高风险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南宫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本网站由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冀公网安备 13058102000118号 冀ICP备09040588号-1 网站标识码:1305810018 中文域名:南宫市人民政府.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