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27日8时起,将龙泽苑小区12号楼、前紫冢镇南六方、大高村镇前王家村、垂杨镇范家寨村、段芦头镇北小六村、锦绣花园小区16号楼、世恒苑小区23号楼、金都华府小区13号楼由高风险调整为低风险。
特此通告
南宫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