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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人民政府对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9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者:南宫政府办 | 发布时间:2023-06-05 14:28

刘卫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规范非机动车道减速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市区交通安全设施工作,近几年相继更新了市区交通指路标志、交通隔离护栏、交通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市交警部门立即对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开展隐患排查减速带设施排查,实地勘察后发现,目前有部分道路安装了物理减速带,主要为小区、企业私自安装,或市民通过市民热线不断投诉小区门口道路车速过快,强烈要求公安交警部门安装。市公安交警部门近年来也依法拆除了部分私自在公共道路安装的物理减速带。目前,市区部分辅路非机动车道路上的减速带已经拆除完毕,并在拆除路段合理规划了警告标志,恢复原有路面状况,保障车辆安全通行,营造良好通行环境。

今后,我市将依照科学设计、规范安装、提前预置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交通设施的规划,对陈旧、破损的交通安全设施做到及时发现、快速更新,对违法安装的交通设施予以拆除;同时加强市区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的科学论证,强化交通安全设施的式样、材质、规格的把控,对存有隐患不宜增设的如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坚决予以规范清理。同时,我们也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发现交通违法情况可以拨打电话联系辖区交警大队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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