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于2024年6月17日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号)对183件国务院文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国务院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按照省、市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相关要求,南宫市人民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现将清理工作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谁起草实施,谁负责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结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及其他政策要求,以及对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罚款、对违法所得计算方式作出例外规定、擅自下放罚款事项,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等情形,对我市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提出处理意见,做到应清尽清,不漏一件。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市对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高度重视,组织市直各部门听取文件清理的部署工作会议,印发清理工作方案,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落到实处。
(二)摸清底数,彻底清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与政府办及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范围,厘清各部门需清理的底数,一一对照清理到位。
(三)明确责任,扎实推进。为保证清理工作任务落实,要求各相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清理结果及时报司法局汇总,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三、清理结果
我市经过梳理汇总,本次清理规范性文件5件,超过法定时效拟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因主要内容滞后宣布废止的3件;拟列入年度修改计划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附件: 1.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汇总表
南宫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