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
按照《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管理规定》(2021年交通部令第12号)及《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4〕第7号)等文件精神,对我市9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名单进行公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货运源头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货物运输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有关规定,确保不出现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场)。
二、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公安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在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中的职责,确保货运源头治超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监督举报电话:0319-5222083
附件:2026年度治理超限超载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名单
南宫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
2026年度治理超限超载重点货运源头
企业名单
1.中棉集团南宫宏泰棉花有限公司
2.河北襄构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南宫市强强商砼有限公司
4.南宫市康诺混凝土销售有限公司
5.邢台政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6.南宫市新友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7.南宫市卓然新航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8.河北德凯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河北路航重型钢结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