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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整治摩托车非法改装飙车炸街行为的通告

发布者:南宫政府办 | 发布时间:2026-08-21 19:05

为进一步净化我市道路交通环境,维护辖区居民良好生活环境,维护全体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摩托车非法改装飙车炸街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南宫市全部行政区域。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非法改装车辆:擅自改装、更换摩托车排气管、消声器、发动机、灯光、动力系统,拆除原厂消音装置、加装高分贝发声配件,改变车辆原厂技术参数,制造轰鸣噪音的违法行为。擅自拆除、改变车辆结构、限速装置,加装爆闪灯、高音喇叭、低音炮,改装电动机、蓄电池组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的行为。

(二)炸街扰民行驶:驾驶改装摩托车在道路高速轰鸣、低速轰油门、反复启停轰鸣,刻意制造噪音扰民的行为,在行驶过程中利用大功率音响播放音乐,严重影响道路周边小区居民休息的行为。

(三)危险驾驶行为:超速行驶、追逐竞驶、随意变道、逆行、闯红灯、占道炫技、翘头漂移等危险驾驶行为。

(四)涉牌涉证违法: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上路行驶、酒驾醉驾、超员载人等违法行为。

(五)夜间违规通行:夜间22时至次日7时在居民区密集路段轰鸣竞速、肆意行驶等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休息的违法行为。

三、法律责任

对发现的摩托车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倡议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非法改装、炸街飙车、噪音扰民等交通违法行为,文明驾驶、规范通行。让我们携手努力创建我市风清气正、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南宫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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