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监管分离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我市严格履行评审程序,拟定南宫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南宫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法人单位。该事项已通过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6日
二、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市反映。
联系电话:0319—5050208
南宫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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