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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发布者:南宫政府办 | 发布时间:2020-02-29 16:46

南宫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河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冀政字〔2019〕67号)和《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邢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邢政字〔2020〕1号)要求,为认真做好南宫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南宫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市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全面调查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市人口的发展变化情况,查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南宫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赶超发展,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新篇章,提供科学准确的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南宫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南宫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我市、现在市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内容:按照国务院统一要求,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组织和实施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办、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负责地做好普查的各项工作。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要求,市政府成立了南宫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实施南宫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各村(居)委会也要成立人口普查小组,由村(居)委会主任担任组长,村会计任副组长。

南宫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办)普查机构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选调,或从社会上招聘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作为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参与做好普查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妥善解决选调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普查人员的数量和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乡镇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河北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人口普查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信息,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二)确保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市政府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照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乡镇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宣传部门要创新方式方法,精心策划组织,既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农村大喇叭等传统方式,又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要求和相关知识,引导动员广大普查对象积极参与普查、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四)保障工作经费。这次普查所需经费由政府分级负担。财政部门要在保证普查工作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到物价上涨、人口增加、普查难度增大、普查员用工补贴等因素,对按规定属于本级负担的经费支出作出预算安排,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保证经费合理使用。

 

附件:南宫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南宫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6日

 

附件:

南宫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于京礼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冯俊民 市政府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张志青 市统计局局长

        尹保东 市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振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高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科级干部

      李庆海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赵灿坡 市教育局副主任督学

           王建辉 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员:郁士星 市委宣传部副科级干部

            市委网信办副科级干部

      刘华岭 市民政局副局长

      马宗文 市司法局副局长

      孙家才 市财政局副科级干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史春海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王兆进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白存兰 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科级干部

            市统计局主任科员

员:    张金夏 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天增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科级干部

         郭明旗 市直机关管理中心副主任

           马启超 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李新海 凤岗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延明 南杜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学志 北胡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世辉 西丁街道办事处主任

            苏村镇镇长

           张东辉 大村乡党委书记

            南便村乡乡长

            大高村镇镇长

            大屯乡乡长

           吴志胜 王道寨乡党委书记

           王洪志 垂杨镇镇长

            明化镇镇长

           吴利美 薛吴村乡乡长

            段芦头镇镇长

           张书明 紫冢镇镇长

  南宫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金夏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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